跳到主要內容區

教師 | Subsidy for Teaching EMI Course, College of Education, CCU 國立中正大學教育學院獎勵教師推行全英語教學支給要點

國立中正大學教育學院獎勵教師推行全英語教學支給要點

111 年 1 月13 日教育學院 110 學年度第5 次院務會議通過
111 年 4 月27 日教育學院 110 學年度第7 次院務會議通過
111 年 5 月26 日110學年度第4 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通過
113 年5月29 日教育學院 112 學年度第3次院務會議通過
113 年8 月30 日113學年度第1 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通過

一、 為促進國際化、培養學生國際觀、提昇本國學生專業英語能力及增加國際學生選讀本院機會,本院鼓勵專任教師協助推行全英語學習環境,特訂定「國立中正大學教育學院獎勵教師推行全英語教學支給要點」(以下簡稱本要點)。
二、 本要點適用對象為本院專任教師。
三、 獎勵支給標準如下:
(一) 執行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(以下簡稱本院EMI計畫)且推動雙語化成效績優者,本學年度予一萬五千點至三萬點為原則。
(二) 開授全英語授課課程者,每門課均依附件一之公式計算點數核給之。若計算結果之點數低於一萬五千,則以一萬五千點計之。
(三) 若申請獎勵之EMI課程為當學期新開設,且該課程經院務會議通過認定為新課程,則該學期之獎勵點數以1.15倍計算。
(四) 若取得國際EMI教學技能認證,如劍橋EMI skills者,每門課額外加五千點,如附件一。
四、 第三點第二項所稱之「全英語授課課程」係指經系(所)、學院及校級課程委員審查通過並於教務系統註明為「全英語授課/English-taught」之課程;但不包含:
(一) 本校共通必修之英語課程。
(二) 通識英語相關課程。
(三) 本院各系(所、學位學程)開設之論文研討、專題演講、專題研究、畢業專題、個別指導課、由教學助理帶領之實習/實驗/實作等課程或上課方式為全部由學生報告之課程。
(四) 推廣教育、碩士在職專班或針對各項英文檢定考試所開設之語言訓練等。
五、 第三點第二項所稱之「全英語授課課程」之相關規定:
(一) 如不同課號但實為同一門課程,修課人數得合併計算,但不可以多門課程名稱重複申請獎勵。
(二) 多位教師合開之課程,由主授課教師申請。
(三) 前一學期之教學意見調查表中,如以英語授課比例未達50%者,授課教師需提出改進說明,始得提出次一學期之申請。
六、 補助全英語授課之線上非同步課程,其預先錄製鐘點費比照「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」,以內聘講座鐘點費1,000元辦理,依實際準備時數計算,補助至多十萬元。由教師自行填表向本院EMI資源中心提出申請。
七、 每學期加退選結束後二週內由開課單位提出當學期獎勵申請名單,送本院EMI資源中心簽准後核發。
八、 執行本要點所需經費來源為教育部相關計畫經費,本院得視當年度經費預算依總獎勵點數適度調整獎勵金額。
九、 本要點第三點及第六點之給與,係依本校編制內之教師及研究人員本薪(年功薪)、加給以外之給與及編制外人員人事費、編制內行政人員工作酬勞支應表辦理。
十一、本要點經本院院務會議審議,並送交校務基金委員會通過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
瀏覽數:
登入成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