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pplication Deadlines 申請截止日期: (每學期4月30日及12月30日前截止)
補助對象:
自 107 學年度(含)起入學之教育學院學生,在就學期間參加英檢,成績達CEFR B2等級以上。
申請文件:
英語能力檢定證明。
在學證明書(註冊後持數位學生證影本至教務處教學組加蓋章戳)。
補助金額:
檢定日期為110年8月1日前者,補助金額為所列金額之十分之一。